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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10-09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根据河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的通知》(冀财建【2023】228号)文件要求,对我县符合条件的生猪养殖场进行补贴。
奖励资金的支持范围为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防疫、保险、贷款贴息、粪污处理以及流通加工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的支出。
请符合以上条件的生猪养殖场,积极向农业农村局畜牧科申报,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申报养殖场,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申报日期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6日
咨询电话:0310-2802138。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