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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4-01 发布机构: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9〕4号)、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3号)的通知有关精神,为做好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结合馆陶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任务要求
以“高效、智能、绿色、增产”为原则,坚持“全程机械化与全面机械化相结合、新技术试验示范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组织与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建立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构建以点带面、协
调推进的农机化发展新机制,为提升我县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水平奠定基础。
二、建设内容
以“强主体、建模式、增产量、重宣传、提水平”为主要内容,依托馆陶县雷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建立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项目核心区设在馆陶县柴堡镇前胡堡村面积500亩以上。通过新建差分基准站,推广应用自动(辅助)驾驶系统、作业监管终端设备、定量(精量)智能控制系统,对现有农机装备进行智能化提升等,建设智慧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探索建立以“数字化感知、智能化决策、精准化作业、智慧化管理”为特征的现代化农业生产管理方式,将智能控制技术应用到耕种管收各个环节,并向产前、产后以及合作社管理等方向拓展延伸,发挥辐射作用,建立覆盖全县域的智慧农机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集成应用。
建设内容:
(一)差分基准站建设地点:拟在馆陶县建设差分基准站3处,分别为:柴堡镇前胡堡村、馆陶县雷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馆陶县宏丰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
(二)拟购置作业差分基站3台、自动(辅助)驾驶系统10套、监测终端100套、精变量电控系统3套、计亩计产系统4套。
项目建设周期: 2024年1月-12月。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承担主体、实施地点
经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农机合作社网上自主申报,市级网上审核推荐,省级专家量化评审,确定馆陶县雷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为2024年馆陶县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承担单位。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建立地点柴堡镇前胡堡村,示范应用基地精准化作业面积550亩,智慧农机作业覆盖面积1100亩。
(二)拟采取技术路线
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技术路线:小麦联合收获机(加装自动驾驶辅助和计亩计产系统)智能高效收获--小麦秸秆离田机(加装作业监测终端)精准秸秆离田--玉米播种机(大中拖加装自动驾驶辅助系统、播种机加装电控系统)精量电控播种--自走式吊杆喷雾机(加装电控系统)高效植保--玉米联合收获机(加装自动驾驶辅助和计亩计产系统)智能高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大中拖加装自动驾驶辅助系统、还田机加装作业监测终端)精准作业--玉米烘干塔籽粒烘干--耕整地机械(大中拖加装自动驾驶辅助系统、耕整地机加装作业监测终端)精细作业--小麦播种(大中拖加装自动驾驶辅助系统、播种机加装电控系统)智能精量播种。
(三)进度安排
1.第一季度。制定 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第二季度。开展智慧农机设备选型专家论证,开展专题培训和“三夏”项目示范工作;
3.第三季度。开展“三秋”项目示范工作;
4.第四季度。完成项目示范工作,并对项目进行全面总结。
四、资金使用方向
(一)补助内容和标准。
围绕全程全面机械化生产,对所需先进适用、智能高效的农机装备进行适当补助,单套监测设备享受项目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之和不高于其市场价格的70%。项目支持对象所购买的农机装备,在满足全程机械化作业前提下,可根据自身和当地实际自行确定,报所在县农业农村局备案,由所在市农业农村局核准。
(二)补助方式。按建设内容,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12 月底前支付完毕,做到当年建设,当年见效。
(三)资金使用。2024年农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60万元,用于建设差分基准站3处、购置作业监测终端100套、精变量电控系统3套、计亩计产系统4套、自动(辅助)驾驶系统10套。(智慧农机设备选型经专家论证后再进行机具和资金概算)
农机装备拟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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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选型机具 |
台/套 |
|
1 |
差分基准站 |
3 |
|
2 |
自动(辅助)驾驶系统 |
10 |
|
3 |
作业监管终端 |
100 |
|
4 |
定量(精量)智能控制系统 |
3 |
|
5 |
计亩计产监测终端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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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0 |
|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馆陶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方案制定和资金使用等事项;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开展农机装备选型、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和模式总结等工作,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监督检查。成立专家顾问小组,负责指导项目实施、开展技术培训,对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等提供技术支撑。构建上下联动、多方协作、合力推进的工作责任机制,保障全程机械化工作顺利开展,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共同发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完善项目机制,落实工作责任,组织项目验收、工作总结,落实项目补助资金兑付结算等。馆陶县雷沃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开展农机装备选型、宣传培训,购置农机装备建立智慧农机示范应用基地,对现有农机装备进行智能化提升,建设智慧平台,实现数据信息互联共享,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并在“三夏”和“三秋”等关键时节召开现场演示会,做好技术推广和辐射带动工作。
(三)加强政策扶持。县农业农村局优先对全程机械化项目所需农机装备进行补贴,切实做到应补尽补。争取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等农业项目向全程机械化项目示范区倾斜。强化对农机服务组织的金融支持和信贷服务,积极探索发展大型农机金融租赁服务。
(四)加强宣传引导。及时总结项目实施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通过组织召开现场观摩活动、开设网络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发布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的技术成果、工作进展等,加强交流和学习借鉴。充分利用网、微、端、视、听等多种载体,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为全程机械化推动项目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五)加强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履行监管职能,严格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杜绝弄虚作假、套取补助资金、违规购买智能设备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