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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商务局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 活动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3-09-26   发布机构:馆陶县商务局 】

   为持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全面抓好消费促进工作,有效刺激消费需求,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增长,我县将举办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持续、扎实、有效的落实好“六稳”、“六保”工作,刺激居民消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拉动经济增长,举办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促消费活动。此次活动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线上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购物满减优惠;线下通过实体店购车减免现金等形式,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二、活动平台

  “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

  三、促消费资金

  拟投入财政资金50万元其中市专项资金16万元)、商家资金8万。

  四、活动形式

  线上线下相结合。

  五、活动内容

  (一)活动时间。电子消费券领取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8日,每日10:00限额发放,核销时间为9月27日至10月10日(消费券有限期为3天,未核销券回归券池继续发放,发完即可)。

  (二)补贴方式及金额。通过电子消费券和减免现金方式进行补贴,补贴金额为:

  1、商超消费券:

  20元券(财政资金17元,商家资金3元;消费满80元使用)

  50元券(财政资金42.5元,商家资金7.5元,消费满200元使用)

  100元券(财政资金85元,商家资金15元,消费满400元使用)

  2、电子通讯消费券:

  100元券(财政资金75元,商家资金15元,消费满1000元使用)

  200元券(财政资金170元,商家资金30元,消费满2000元使用)

  300元券(财政资金255元,商家资金45元,消费满3000元使用)

  3、医药消费券:

  20元券(财政资金17元,商家资金3元;消费满80元使用)

  50元券(财政资金42.5元,商家资金7.5元,消费满200元使用)

  4、餐饮消费券

  50元券(财政资金42.5元,商家资金7.5元,消费满200元使用)

  100元券(财政资金85元,商家资金15元,消费满400元使用)

  5、汽车消费:按照以新车成交价格计算,每购1辆10万元以下的新车(新能源车补贴1000元,燃油车补贴2000);每购1辆10(含)-20万元的新车,补贴3000元;每购1辆20(含)万元以上的新车,补贴5000元。(计划开展线下促消费活动)

  6、加油消费券

  10元券消费满100使用

  20元券消费满200使用

  (三)领取补贴要求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汽车销售企业(4S店)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在商家所有优惠让利的基础上使用。

  消费者展示有效期内未使用的消费券二维码,商家扫描消费券二维码进行核销,使用后的消费券标记商家信息。

  (四)领取方式

  1.商家。

  1)注册地在馆陶县域内的企业;

  2)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或拟入统成为限上商贸流通企业的企业;

  3)自愿参与促费活动的企业。

  2.消费者。

  1)通过“幸福邯郸欢乐购”平台选择所在区域领取区域专属消费券。可通过三种方式领取:

  一是百度APP搜索“幸福邯郸欢乐购”或“邯郸消费券”领取。

  二是打开百度APP“惠生活”点击顶部“幸福邯郸欢乐购”领取。

  三是打开百度APP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领取。

  2)参与以线上推广、线下促销形式举办的汽车促消费活动兑付方式:

  一是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4s店)自主购置汽车。二是消费者购置汽车后,向所购汽车的销售方(4S店)提供如下购车证明材料:购车消费者身份证明(复印件);活动期间新购汽车购车发票(复印件);新购汽车的购车合同(复印件);申领补贴表。

  三是购车证明材料须经汽车销售企业(4S店)进行初审,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四是商务部门对初审合格的购车证明材料进行复审,审核通过后以赠送中石油、中石油加油IC卡、消费卡、现金等形式向购车人兑付补贴。

  (五)核销方式

  消费者在符合消费券使用条件的商家(场所)、汽车销售企业(4S店)消费,单笔消费达到标准即可使用一张消费券核销。

  六、消费券使用规则

  1、消费券仅限在参与促费活动的商家使用;

  2、未达到消费券使用标准的情况下,严禁使用消费券;

  3、达到消费券使用标准的情况下,单笔消费仅可使用一张对应档级的消费券或者一张比对应档级低的消费券(例:商超单笔消费380元,可以只使用一张50元的消费券或者只使用一张20元的消费券,不可以使用100元的消费券,也不可以同时使用50元和20元两张消费券);

  4、对于未按规则核销消费券的情况,财政资金不予补贴,所有损失由商家自行承担。

  附件“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参加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情况

                                                                              馆陶县商务局

                                     2023年9月26日

  

  

  附件:

  “中秋国庆 乐购双节”参加企业名单及资金安排情况

  序号

  公司名称

  促消费金额

  备注

  1

  馆陶新天之地贸易有限公司

  30万元

  商超类消费券(市县级资金85%、商家资金15%)

  馆陶县新起点商贸有限公司

  馆陶县电商园商贸有限公司

  2

  馆陶县爱乐通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3万元

  通讯类消费券(市县级财政资金85%、商家资金15%)

  4

  馆陶县旭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2万元

  汽车消费券县级资金

  3

  邯郸市乐活汇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5万元

  医药类消费券(市县级财政资金85%、商家资金15%)

  5

  馆陶县川仆火锅店

  16万元

  餐饮消费券(财政资金85%、商家资金15%)

  馆陶县石锅日记餐饮有限公司

  馆陶县禾谷元道火锅店

  6

  馆陶县顺驰加油加气站

  2

  加油券(县级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