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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10-07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公众参与,本次为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主要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馆陶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选址:邯郸市馆陶县馆陶镇东堡村村南106国道东侧
建设内容及规模:工业废水处理能力由0万m³/d扩建至1万m³/d。
(二)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版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网络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网络连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LwCHzNm04JdpqBkGIUt09g 提取码:5ang
2、如果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请联系建设单位,联系方式见下文。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评价范围内所有敏感点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完善工程环保治理措施。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打电话、写信、发邮件、填写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em6iZpoeUPAKk4LtpxS_Q 提取码:wk15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强 联系方式:4585938
邮箱:gtjsxmb@163.com
(六)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起止时间:期限为2023年9月28日至2023年10月10日,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