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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成果孵化港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3-09-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35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成果孵化港集中供热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科技成果孵化港12#楼一层,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550.163秒,北纬363454.185秒。本项目建筑面积358.74m2建设天然气锅炉房一座,安装三台低氮燃气真空热水锅炉,单台额定热功率为3.5MW,用于孵化港冬季采暖。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成果孵化港集中供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噪声: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营运期(1)废气:本项目天然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燃烧技术,锅炉废气中污染物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标准,经27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锅炉排污水、纯水设备排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职工生活废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馆陶县清泉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馆陶县清泉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3)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消声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原厂家定期更换后回收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223吨,氨氮:0.014吨,二氧化硫:0.344,氮氧化物:1.722吨。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