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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7-2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馆陶县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做好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第二批转移支付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我县实际聘请相关专家就可行性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论证,确定了馆陶县兴康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馆陶县金磊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馆陶县贵绗种植家庭农场为实施主体,并编制了《馆陶县2023年中央设施蔬菜生产能力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公示期3天(7月25日至7月28日),如对公示结果有意见,请向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反映。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联系人:张大鹏 电话:0310-280213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