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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邯郸市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电池收集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3-06-12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3]22

 

 

1、同意邯郸市康盛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废旧电池收集周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占地面积1400m2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年收集周转废旧铅蓄电池15000吨,废旧锂电池5000吨,其他废旧电池3000吨。项目不涉及废旧电池的拆解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对回收后的废旧电池分类暂存后运往具备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收集周转废旧铅蓄电池15000吨,废旧锂电池5000吨,其他废旧电池3000吨。项目建设地点为邯郸市馆陶县经济开发区106国道东(东宝村段)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34′7.228″、东经115°15′44.593″项目于2023年5月31日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进行了备案(馆审批备字﹝2023﹞090号。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改造,不涉及土建施工,因此,项目施工过程较简单,且施工期较短,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影响极小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非正常工况下废旧电池破损产生的硫酸雾。本项目废旧电池破损区采用负压设计,硫酸雾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硫酸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排放限值要求硫酸雾厂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职工生活污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厂区设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禁止随意鸣笛、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罩等措施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4)固废:废电解液、石灰中和渣、废薄膜边角料、废劳保用品、废抹布、喷淋塔更换液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5、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氨氮: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OC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