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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3-05-1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3〕1号)中的《2023年省级农机深松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承担的任务,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农机深松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是: 政府牵头、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贴、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绩效任务目标及作业区域
2023年使用省级补助资金22.5万元,补助实施农机深松作业任务0.9万亩,农机深松作业远程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安装率100%。
省级农机深松作业计划主要安排在柴堡镇、魏僧寨镇实施。
三、项目作业主体
采用比选、专家评审等方式,由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作业主体。依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等条件,优先满足国家和省级农机合作社示范社承担农机深松任务。
四、作业时间及进度安排
农机深松作业计划安排在春夏季、秋季两季实施,项目进度安排为:
(1)2023年3月:县方案经市局批复后,采用比选、专家评审等适当方式择优确定作业方、质检方。适时开展农机深松政策宣传。
(2)2023年4-8月:作业前签订作业协议、质检协议,落实作业机具,安装、调试智能监测终端。组织农机合作社、农机手、农民开展农机深松现场演示会、培训会;开展春夏季深松作业、验收抽查,兑现补贴资金。
(3)2023年9月:分批分片开展农机深松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现场演示,安装调试深松机具智能监测终端。
(4)2023年10-12月:组织秋季农机深松作业,核定全年农机深松作业面积,开展秋季农机深松作业县级验收,兑现补贴资金。
(5)2023年12月底:将工作总结等上报市局农机处。
五、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补助对象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农机深松作业并按照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标准完成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农机深松质检任务的第三方和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二)补助标准。2023年,农机深松作业每亩补助25元,其中,按24.2元/亩的标准补助给按农机深松作业质量标准完成农机深松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按0.6元/亩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按0.2元/亩的标准安排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的深松质检管理经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县级深松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监督验收、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工作。
六、作业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农机深松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农机深松应打破犁底层,作业深度不低于25厘米,相邻两铲间距不大于作业深度的2.5倍。
(二)判定准则:农机深松作业兑付补助资金的面积为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第三方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的深松深度合格率大于等于85%时,判定该地块农机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地块时,由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的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七、农机深松作业机具要求
(一)深松机。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二)作业动力。作业动力必须满足深松作业需求,深松作业动力最低标准应在120马力(120马力的必须为四驱)及以上。
(三)智能监测终端。所有享受农机深松作业补助的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智能监测终端,智能监测终端必须通过国家级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必须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1-2017)》、必须支持4G通讯并按河北省明确的“同一地块”定义进行作业地块的监测和统计,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严禁修改农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深松机具当年自标定之日起累计作业面积超过规定亩数(偏柱式深松机和浅翻深松机3000亩)时,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智能监测终端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八、作业质检要求
(一)质检方式。农机深松作业质检委托第三方质检。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质检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实地质检,实时记录质检数据、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切实做好质检工作档案。第三方须到邯郸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严禁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农机深松第三方质检工作。
(二)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农机深松第三方质检要求:一是“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机具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二是抽查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2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三是作业期间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从深松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四是深松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实地质检时,持证质检人员要与被检地块的作业机手、农户或合作社负责人合录质检工作视频,内容包括姓名、单位、具体位置、作业面积、质检结果等,要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备案。五是质检过程中,3 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则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六是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质检报告。每份质检报告后边附上一份质检承诺书。
(三)第三方的选择。第三方质检公司由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依据农机深松质检工作实情、质检经验、质检信誉等客观反映择优确定。
(四)违规处罚。第三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上报省、市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严厉追责,并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本县内从事农机深松质检工作的资格。
九、项目实施程序
(一)落实任务。一是按照省批复规模落实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作业方(农机服务组织)、第三方质检公司签订农机深松作业委托协议、质检协议。二是作业前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检修、调试时,作业方、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第三方等四方人员要全部在场,各负其责。农机深松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负责。深松作业机具的安装调整由作业方负责,作业方先将机具调整到作业状态后再进行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深度传感器和机具识别器要以焊接的方式安装固定在机具上并做明显的标识。作业时摄像头必须对准深松作业机具并定时传送作业照片。深松机各深松铲标定调试完成后应打好铅封或做好固定标识。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和随意拆卸深松铲视为主观造假行为。三是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试作业完成后,四方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县农机深松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审核农机深松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
(二)实施作业。农机深松作业严格按照“同一地块三年深松一次”的原则进行。玉米深松施肥播种一体化作业同一地块可连年实施,实施玉米深松施肥播种一体化作业的同一地块三年内不能进行其他形式的深松作业。作业方要按照农机深松作业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深松作业。作业期间,作业方要及时核查农机手每天的深松作业情况,农机手要随时观察监测终端显示屏数据并及时通过手机APP查询作业数据上传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终端设备服务商进行检修。农机服务组织实施深松复式作业的,作业方可根据深松作业形式、作业成本、当地工资水平等,经与农户协商同意,收取除深松作业补助外的作业差价,并明确告知农户享受的作业补助金额。单一深松作业不得收取作业差价。
(三)作业核实。农机深松作业期间或作业结束后,第三方要按照质检协议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开展农机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
(四)县级检查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检查验收组,负责对农机合作社的作业实施情况、第三方的质检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机合作社当季作业面积进行抽查,每个农机合作社抽查面积不低于作业任务的3%。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补助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验收合格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2)、《农机深松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3),通过部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五)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由财政局授权拨付资金。农机深松补助资金结算单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方出具的农机深松质检报告完整性结算资料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作业方和第三方。
(六)建立档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建设档案(含实施方案、委托协议、兑付结算单等表格)、项目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工作总结等资料整理建档,接受市级、省级抽查。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馆陶县农机深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落实以及技术培训、政策宣传、日常检查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面、高质量地完成。
项目乡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搞好农机深松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监督工作。村委会要主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监督机手作业情况,协调有关事宜。
(二)强化培训,服务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开展农机深松监测平台使用管理、深松作业技术规范、机具使用操作技能、终端设备以及手机APP的使用与注意事项、农机深松作业标准及测量方法、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要强化作业期间的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保障农机深松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现场演示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机深松作业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公开农机深松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重要农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