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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11-2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对2021年馆陶县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
通过验收进行补助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农市发〔2020]2号)、《2021年河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馆陶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局项目验收组,对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建设的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查看: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建设的机械冷藏库已经建成,通过验收。
(一)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河北日当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冷冻冷藏行业协会共同组成“农补冷库验收工作组”,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针对2021年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出具了《2021年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设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通过验收。河北日当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和河北省冷冻冷藏行业协会共同组成“农补冷库验收工作组”,根据《2021年河北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方案》提出了建议补助金额。按补助不超过其冷库建设投资的30%确定补助金额。
县农业农村局委托方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投资情况进行审核评估。出具了《2021年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报告书》,通过验收。
按补助不超过其冷库建设投资的30%确定补助金额,具体补助金采取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进行确定。拟补助馆陶县延岭种植家庭农场70万元。
公示期:2022年11月29日-12月7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拨打举报电话进行实名举报或到县农业农村局8楼803室实名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
电话:0310-2802118
联系人:古东月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