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告公示

关于遴选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柴堡镇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材料

【信息时间:2022-02-09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遴选2022年农业产业强镇柴堡镇建设 项目实施主体公示材料

 

依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2年省级财政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2〕5号)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现将有关项目公示如下:

一、支持环节。资金主要支持主导产业关键领域、薄弱环节发展,提升原料基地、加工营销等设施装备水平,促进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由大变强。

二、补助标准。以奖代补,奖补比例不超过1/3.

三、实施主体。实施主体为公司、家庭农场、 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应符合以下3条要求:

1.实施主体注册地址、经营在馆陶县;

2.实施主体的产业应符合“一乡一业、一村一品”

3.实施主体近三年内无不良征信记录。

请符合以上3条要求的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来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申报,农业农村局将审核结果向社会公示。

公示日期:2022年2月9日至2022年2月12日           联系电话:0310-2800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