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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馆陶县坤鹏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1-02-1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1]9

 

 

馆陶县坤鹏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总投资为58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建设地点位于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轴承创意产业园区(企业路南侧),厂区中心地理坐标为北纬36°42′59.10″、东经115°25′48.99″。项目占地21893.34m2(32.84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他公用设施,建成后年产精密轴承5000万套项目2018年05月16日在我局进行投资项目备案馆审批备字[2018]019),于2019年3月25日取得我局批复(馆审批社环字[2019]41)。后因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发生变更,于2021年01月21日在我局进行投资项目备案馆审批备字[2021]007),现经研究,批复如下:

1、同意馆陶县坤鹏轴承制造有限公司新厂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3、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营运期(1)废气:项目清洗干燥废气、注塑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经高压静电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排放。处理后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有机化工行业标准要求;甲醛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2)废水: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化粪池处理,化粪池定期清掏,不外排。(3)噪声:线切割机、车床、冲床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界噪声满足3类标准。(4)固废:下脚料、金属屑、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外售;废切削液、废磨削液、废清洗剂、废液压油、含油抹布、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间定期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

4、该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化学需氧量:0吨,氨氮:0吨,二氧化硫:0吨,氮氧化物:0吨。

5、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