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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铠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000台北斗导航智能拖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1-01-1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审批意见                                                  馆审批社环字[2021]2

 

1、同意年产1000台北斗导航智能拖拉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意见。

2、该项目总投资5600万元,环保投资2万元,本次改扩建工程位于河北铠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高性能动力换挡拖拉机传动系统项目现有厂区内,不新增占地。项目新建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13188m2,购置电机测试台、终端整机测试台、接收机整机测试台、卧式加工中心、动力换挡组装生产线等设备36台(套),项目建成后,年产1000台北斗导航智能拖拉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馆陶县寿山寺乡麻呼寨村(309国道南昊阳大道南延西侧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河北铠特农业机械有限公司-高性能动力换挡拖拉机传动系统项目现有厂区内,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5°10′14.23″,北纬36°32′17.22″

3、同意该报告表中采用的环境质量标准及污染物排放标准。

4、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污染治理措施。施工期(1)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通过抑尘措施可减少危害;(2)废水主要为施工车辆冲洗废水以及施工工人生活废水,用于施工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所产生的噪声,项目工期短,影响不大;(4)固废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按当地建管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地点统一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送至垃圾填埋场。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整车调试、试验过程产生的试车废气。项目试车作业均在车间固定试车平台进行调试、试验,每天试车时间较短,试车过程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极少,且于封闭车间内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2)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无新增劳动定员,不涉及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3)噪声:主要为钻床、加工中心、组装线、测试台等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机加工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定点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5、本次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COD:0t/a;NH3-N:0t/a;大气污染物:SO20t/a;NOx:0t/a;VCOS:0t/a。

6、该项目竣工后须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