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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21年1月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1-01-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北珠砾玻璃制品加工有限公司项目 河北珠砾玻璃制品加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106国道东侧 沧州金昊环保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221.83万元,环保投资17万元,占总投资7.66%。
项目占地面积为1000㎡,拟租赁生产车间。购置安装高效环保微珠炉、颚式破碎机、振动筛、布料器、输送带、旋风除尘器、绞龙、变压器等设备。
年生产玻璃微珠3600吨。
运营期:
(1)废气:上料、破碎、筛分、成型、卸料、分离等工序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集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河北省《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表1颗粒物排放限值;无组织废气采取车间密闭、地面硬化、喷淋除尘等措施,满足河北省《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表2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2)废水:生活废水全部排入防渗旱厕,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冷却、清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
(3)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生产工序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基础减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除尘灰、杂质、沉淀渣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