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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20年12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0-12-1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馆陶县大山建材有限公司沙子、石子加工项目 馆陶县大山建材有限公司 馆陶县柴堡镇西富庄村村西 邯郸市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13000m2,本项目租用河北贵禾宝食用菌有限公司现有闲置厂房进行生产,占地面积13000平方米,建设两条沙子、石子加工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沙子40万吨、石子40万吨。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废气:①1#生产线上料、鄂式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②1#生产线锤式破碎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③2#生产线上料、鄂式破碎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④2#生产线细破、制砂过程产生的粉尘经集尘罩收集后经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浓度及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⑤无组织粉尘采用密闭输送带和封闭式原料库(砂子、石子置于封闭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雾炮机),装卸原料时洒水抑尘,原料运输时加防尘蓬布;对于原料堆存场地定时洒水抑尘,加强厂区周围环境的绿化,粉尘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筛分、洗砂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封闭式砂石料场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车辆车轮清洗水经洗车循环系统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新鲜水,不外排。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废水,全部用于厂区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本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由附近村民拉走做肥料。本项目无废水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布置在厂房内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4)固废: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沉淀池底泥外售其他企业,均不外排,职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馆陶县隆昌种植有限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馆陶县隆昌种植有限公司 馆陶县路桥乡南曹庄村东 邯郸市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占地2333.33m2(3.5亩),主要建筑物包括仓库、生活用房等,同时包括厂区绿化、硬化、围墙、大门、水电管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年收购粮食3500吨,其中小麦1500吨,玉米2000吨。小麦直接收购销售,玉米需加工烘干。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废气:①物料堆存、运输产生的粉尘:本项目在物料堆存和运输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评价要求所有原料堆放在全封闭的生产厂房内,成品存放在成品仓内,生产厂房地面硬化;运输车辆加盖篷布,降低车速;并定期对地面及出入厂区道路清洁、洒水抑尘,保持车辆行驶时无扬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②脱粒、烘干废气:本项目要求脱粒机两侧进行封闭围挡,在脱粒机上方设置集气罩,脱粒机粉尘经收集后与烘干机废气混合后通过1台袋式除尘器(除尘效率99%)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粉尘排放速率和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过程不用水,废水主要是职工生活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厂房内地面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布置在厂房内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要求(4)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填埋处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定期清理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进行填埋处置;脱粒机产生的玉米芯等杂物经收集后外售。
3 农药车间混配和分装技改项目 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 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寿山寺乡(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昊阳道3号) 河北嘉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20万元,环保投资8.5万元,项目依托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厂区闲置生产厂房,新增1套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混配、分装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年产1500吨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 施工期:本项目依托邯郸市新阳光化工有限公司厂区内闲置生产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为设备安装,施工期影响很小。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固体原料投加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项目通过车间密闭、加强生产管理,保持生产岗位清洁、加强洒水抑尘等措施,农药混配车间产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工程用水主要为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配制用水,新鲜水全部进入产品,不外排;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配制罐、自动包装线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由供货商回收综合利用;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
4 年产300万套轴承技改项目 馆陶县正意轴承制造有限公司 馆陶县魏僧寨镇轴承工业带马栏村村西,馆陶县正意轴承制造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邯郸市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不新增占地,全厂总占地面积1866.7m2,在现有厂区内对现有工艺进行技改,新增细加工、精研加工、注油、加盖等工艺,对产品进行深加工,精细产品质量,项目建成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300万套轴承。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2)废水:项目无废水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布置在厂房内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三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4)固废:金属屑、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在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均送有资质单位处置。
5 VOCs治理及除尘设施技改项目 河北信德电力配件有限公司 邯郸市馆陶县馆陶镇东宝村,河北信德电力配件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邯郸市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1)对冷镦工序、冷镦螺母工序、热处理车间现有环保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在原有环保设施基础上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无组织排放变为有组织排放。(2)热锻滚丝工序产生的无组织VOCs进行有组织收集采用“ESP烟雾清洁器处置+活性炭吸附”处理措施。(3)热锻中频电炉加热工序产生无组织排放烟尘,进行有组织收集利用现有热锻抛光工序除尘系统处置。(4)改造镀锌炉工序除尘系统,淘汰原有3台“双涡漩+水喷淋”变为3台“脉冲式布袋除尘器”。 施工期:施工期采取设计和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建筑施工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小,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
运营期(1)废气:技改项目主要改造现有工程冷墩螺栓、冷墩螺母、淬火工序、热锻滚丝工序、热锻中频炉加热工序、镀锌炉工序废气。①淬火工序:本项目主要对现有工程3个网带炉淬火油池产生的油烟进行提升改造,技改后烟气分别设置集烟罩+高压静电烟雾清洁器(3台)+活性炭吸附(1台)处理后,经15m排气口排放,处理后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②冷墩螺母工序:项目技改后冷镦螺母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集气罩湿式静电净化装置+活性炭吸附系统(1套)”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其它行业标准。③冷镦螺栓工序:项目技改后冷墩螺栓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ESP烟雾清洁器处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一根15m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标准。④镀锌工序废气:本项目镀锌工序废气主要为4台镀锌炉烟气,技改后采用集气罩+袋式除尘器处理措施,处理效率99%,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处理后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满足《钢铁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1578-2012)表1标准。⑤热锻滚丝工序:技改后热锻滚丝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设置集气系统,经引风机及管道引至“ESP烟雾清洁器处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入大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排放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2169—2018)表1其它行业标准。⑥热锻中频电炉加热工序:技改后每台中频炉加热炉设置集气罩,经管道引风机连接到布袋除尘器(与热锻抛光工序布袋除尘器合用)处理,处理后再经1根15m排气筒(与热锻抛光工序合用)排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表1颗粒物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项目主要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布置在厂房内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要求。(4)固废:项目中频电炉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废活性炭属于HW49类危险废物,镀锌工序除尘灰属于HW23含锌废物,经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储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6 加油加气站项目 馆陶县顺驰加油加气站 馆陶县文大线西侧、安静村村西 河北微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91.38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建设内容为项目共建设加油加气站一座,包括站房一座、罩棚一座、罐区内设埋地卧式双层储罐5座、其中40m3SF双层汽油油罐3台、30m3双层柴油油罐2台,加油机4台。项目年销售汽油量200t,柴油量170t 运营期(1)废气:主要为油罐呼吸废气、油罐车卸油、加油等过程中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项目卸油、加油过程中均采用了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密闭卸油方式、埋地式油罐及自封式加油机,并且按操作规范进行工作,油罐出气口经4.5m高排气口排放,油气排放浓度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07)要求;站区边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河北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 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主要为职工和来往人员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项目设置防渗旱厕,定期委托农民清掏作农肥。(3)噪声:主要为加油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及来往加油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出入区域内来往的机动车严格管理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站区东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 类标准,其他边界噪声满足2类标准。(4)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5)环境风险:项目从总图设计、建筑安全、工艺技术设计、自动控制设计、消防及火灾报警等方面提出了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在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措施后,项目环境风险可降至可防控水平。
7 原料棚、稳定土拌合站环保治理提升项目 邯郸市华峰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馆陶县城北106国道西侧、八义庄大道北侧 邯郸泽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改造内容主要为:1、骨料配料供给计量系统新增布袋除尘器一套;2、原料棚新增高压造雾系统一套。改造内容均不涉及主体生产设施改造,不增加企业产品产能。 施工期:技改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新增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不涉及土建工程,只产生少量的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施工期较短,且在室内进行,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骨料配料供给计量系统废气、原料棚无组织废气。骨料配料供给计量系统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原料棚无组织废气通过高压造雾系统喷雾抑尘后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第Ⅱ时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除尘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改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利用;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
8 沥青拌合站环保提升技改项目 河北畅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馆陶县城北106国道西侧、八义庄大道北侧河北畅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厂区内 邯郸泽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改造内容主要为:1、原料库配料机新增上料除尘系统;2、增加原料库喷雾抑尘装置,定期喷雾抑尘;3、增加厂区绿化面积,改善厂区环境。 施工期:技改工程施工期主要为新增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不涉及土建工程,只产生少量的施工固废和施工噪声,施工期较短,且在室内进行,不会对外界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配料机上料废气、原料库无组织废气。配料机上料废气通过集气罩+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排放,含尘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颗粒物二级标准;原料库无组织废气通过喷雾抑尘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2)废水:技改项目不涉及生产用水;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增加职工生活污水。(3)噪声:主要为除尘系统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经距离衰减后,可使项目东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南、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4)固废:改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返回生产工序利用;项目职工由公司内部调剂,项目不新增职工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