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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0-08-1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农机深松深耕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21号)和《关于印发〈河北省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部分提前下达农业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0〕1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基本要求

农机深松深耕项目实施的基本原则是: 县政府负责、部门联动;智能监测、人工抽检;完善机制、简化程序;定额补助、先干后补;公开公正、严格监督。

二、作业任务及补助资金

2020年在馆陶镇、寿山寺乡、魏僧寨镇3个乡镇开展农机深松作业8.8万亩,在县域内除农机深松作业区域外开展深耕作业1万亩。深松作业补助资金264万元(中央补助资金203万元,省级补助资金61万元),深耕作业省级补助资金30万元。

三、项目主体

按照作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管理水平高等条件,经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由国家级和省级农机示范社(馆陶县邦施瑞农机合作社、雷沃农机合作社、宏丰农机合作社、三农农机合作社)为深松深耕作业主体。

四、作业时间及进度安排

农机深松深耕作业安排在春夏季、秋季两季实施,采用单一深松、深耕作业模式。项目进度安排为(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影响,项目进度及时调整):

(一)2020年4-8月:签订作业协议,开展深松深耕政策宣传,组织农机合作社、机手、农民观摩农机深松深耕现场演示会、培训会;落实深松深耕作业机具,安装、调试智能监测终端;实施深松深耕作业。

(二)2020年9-12月:分批分片开展深松深耕政策宣传、技术培训、现场演示;实施深松深耕作业,抽查作业质量核定作业面积,开展深松深耕竣工验收,兑现补助资金。

(三)2020年12月底:将工作总结等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同时抄报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五、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一)补助对象。我县补助对象为安装智能监测终端开展深松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承担深松深耕质检任务的第三方、承担农机深松深耕作业任务的农机深松主管部门。

(二)补助标准。深松、深耕作业补助标准均为30元/亩;其中,深松作业和深耕作业均按28.5元/亩的标准补助给完成深松和深耕作业的农机服务组织;深松作业和深耕作业每亩均按1元的标准安排第三方的质检劳务补贴,每亩均按0.5元的标准安排县级深松深耕质检管理经费。补助资金严禁用于偿还债务、平衡预算、发放单位人员津贴等支出。县级深松深耕质检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宣传培训、资料印刷、督导检查、对比试验、对标先进、技术指导、现场观摩等工作。

六、作业技术要求

(一)质量标准:执行农业部行业标准《深松机作业质量》(NY/T 2845—2015),深松应打破犁底层,深松深度≥30厘米,相邻两铲间距≤70厘米。深耕要求耕深≥25厘米,作业后深浅一致,耕幅一致,地表平整,翻垡碎土好,植被覆盖严密。

(二)作业合格面积判定:农机深松兑付作业补助资金的面积为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的达标面积减去重复作业面积再扣除经深松第三方质检公司核查确认的不合格面积。同一地块(作业的两个地块间隔不超过50米或连续作业过程中临时停车不超过30分钟)深松智能监测平台统计深松深度合格率≥85%时,判定该地块深松作业质量全部合格,否则判定为全部不合格。如发现深松智能监测平台计量数据异常时,由县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并全程监管、在作业方配合和第三方(质检员)监督下,由智能监测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核查数据,以上“四方”共同确定最终合格作业面积。

深耕作业合格面积判定,按河北省深耕智能监测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七、深松深耕机具要求

(一)深松深耕机。实施深松深耕的作业机具必须具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或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

(二)作业动力。作业动力必须满足深松深耕作业需求,深松深耕作业最低标准应在120马力(120马力的必须为四驱)及以上。

(三)智能监测终端。所有享受深松深耕作业补助的作业机具必须安装远程智能监测终端。深松智能监测终端应符合《农机深松作业远程监测系统技术要求(T/CAMA 1-2017)》团体标准要求,属于中国农机化协会筛选推荐产品。深耕监测终端从以上深松监测终端中筛选,并根据实际作业情况进行安装调试,确保监测数据准确可靠。严禁修改深松深耕智能监测平台的监测数据。深松深耕机当年自标定之日起累计作业面积超过3000亩时,县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应联合终端设备服务商组织机手对设备进行二次标定,以减小作业深度误差。

八、作业质检要求

(一)质检方式。深松深耕作业全部委托第三方承担。县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第三方的监管,杜绝第三方将质检任务转包或分包,杜绝第三方伪造质检工作痕迹,第三方持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工中级证书人员必须到作业现场进行质检,实时记录相关信息、采集质检照片、录制质检工作视频并存档备案。第三方须到邯郸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严禁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在职人员从事第三方深松深耕质检工作。               

(二)对第三方的质检要求

1、“四核查”:核查所有参加作业的深松深耕机及动力配备情况,核查智能监测终端安装位置、固定情况,核查县级农机深松主管部门与作业方签订的作业合同,核查作业期间深松深耕监测平台上每天的作业数据。

2、抽查深松深耕监测平台上所有机手作业达标地块的质量和面积,作业质量按照《深松机作业质量》(NY/T2845-2015)标准进行抽查,从每台深松机作业地块中随机抽取两块地,每块地至少挖2个深松剖面坑进行作业质量核查,单台深松机当季作业面积抽查比例不低于10%,作业期间深松实地质检比例不得小于当季质检任务的50%;深耕作业质检执行跟机质检的方式,即单台铧式犁当季作业面积要100%在作业期间进行质检。从深松深耕任务结束之日第二天算起,10个工作日内必须向县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提交质检报告。

3、深松深耕质检工作实行痕迹管理,做好影像、照片、文字、数据等质检资料的存档,并到县级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备案。

4、质检过程中3次随机抽查发现同一机手作业地块深松质量全部不达标时,则视为该机手所有地块深松作业质量全部不合格。

5、每个作业季须单独出具一份深松深耕质检报告。

(三)第三方的选择。根据深松深耕质检工作实情,经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委托第三方质检公司开展深松深耕质检工作。

(四)违规处罚。第三方存在弄虚作假、不按质检要求开展质检工作等违法违规问题的,将上报省、市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严厉追责,并取消第三方及其质检人员在本县内从事深松深耕质检工作的资格。

九、项目实施程序

(一)落实任务。按照省批复规模落实任务,县农业农村局与作业方(农机服务组织)、第三方质检公司签订深松深耕作业委托协议、质检协议。深松深耕智能监测终端设备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农机合作社或农机手、终端设备服务商、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第三方(质检员)四方要全部在场,各负其责。县农机深松深耕主管部门要全程现场监管深松深耕作业机具的核查和智能监测终端设备的检修调试。深松深耕作业机具核查由第三方(质检员)负责。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及试作业工作由终端设备服务商负责。终端设备调试要在平坦地块进行。终端设备要安装牢靠,其中深松深耕深度传感器要焊接牢固,机具识别器要打好铅封,机手随意拆除终端设备视为主观造假行为。终端设备检修调试完成后必须进行试作业,试作业完成后,四方在试作业现场与作业机具合影并将照片贴在机组备案登记表的指定位置。填写农机深松深耕智能监测作业机组备案登记表,无异议后四方工作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检测专用章。

(二)实施作业。作业方按照深松深耕作业委托协议的要求开展深松深耕作业。

(三)作业核实。深耕作业质检核查执行跟机质检的方式,即单台铧式犁当季作业面积要100%在作业期间进行质检核查。深松作业期间与作业结束后,第三方按照质检协议要求,认真开展深松质检核查,质检工作完成后,第三方出具质检报告。

(四)县级审核验收。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项目审核验收组,负责对农机合作社的作业实施情况、第三方的质检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对农机合作社当季作业面积进行抽查,每个农机合作社抽查面积不低于作业任务的3%。要切实做到出现异议地块必查,有举报线索地块必查,对智能监测合格率100%地块抽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出现问题的农机合作社、第三方质检公司要进行严惩,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或暂停从事农机深松深耕补助项目作业或质检资格。监督检查结束后,县农业农村局填写《农机深松深耕作业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1)、《农机深松深耕质检补助资金兑付结算单》(附表2),通过部门公示栏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县农业农村局向县财政局提出办理补助资金结算事宜的申请,由财政局授权拨付资金。

(五)兑付资金。县农业农村局对第三方出具的深松深耕质检报告完整性结算资料和资金支出用途进行审核后,采用银行转账的方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合作社和第三方。

(六)建立档案。由县农业农村局将项目建设档案(含实施方案、委托协议、兑付结算单等表格)、项目财务档案(含账册、凭证、报表)、工作总结等资料整理建档,接受市级、省级抽查验收。

十、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以主管县长为组长,县有关部门和项目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馆陶县农机深松深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方案制定、项目实施、检查验收、资金兑付等重大事项决策。

县农业农村局成立项目实施小组,负责项目建设的具体落实以及技术培训、政策宣传、监督和验收等工作,确保项目建设全面、高质量地完成。

项目乡镇配合县农业农村局搞好农机深松深耕宣传、培训、监督工作。村委会要主动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监督机手作业情况,协调有关事宜。

(二)强化培训,服务到位。县农业农村局要积极开展深松深耕监测平台使用管理、深松深耕作业技术规范、机具使用操作技能、职业道德教育、廉政风险防控等培训。要强化作业期间的巡回技术指导,及时协调解决作业期间遇到的问题,保障深松深耕工作顺利开展。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县农业农村局要充分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采取现场观摩会、技术培训会、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广泛宣传深松深耕作业的重要意义,要主动公开深松深耕补助政策、操作程序、补助标准、补助方式、补助结果等,切实做到让农民群众明白、让农民群众参与、让农民群众监督,确保农机深松深耕项目在阳光下透明运行。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县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监管职能,在重要农时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在智能监测基础上认真做好人工抽检工作,严格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杜绝弄虚作假、降低作业标准、套取补助资金等现象发生,一经发现,严惩不贷。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及受理查处工作,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对发现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公布。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