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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第二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信息时间:2025-07-19   发布机构: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我2025年第二批次公租房分配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该批次公租房申请家庭数量以及公租房房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特制定以下2025年度第二批次公租房分配方案

一、分配时间及地点

    分配时间:2025年7月21日上午10:00,分配地点: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二楼会议室。

二、分配房源

公租房源32,其中温泉花园5,芙蓉小区5,新城区保障房22

三、分配对象

本批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为2025年度在冀时办APP线上与线下申报,经过冀时办联审联查、线下与不动产、社保、住建局房管所进行信息比对,经审核符合我县公租房保障条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的22户申报家庭。

     需提供资料

参加该批次公租房分配的申请人,提供下资料(任选一):

一)申请人本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参加抽签仪式,可出具委托书(需上交备案,见附件),委托他人代理抽签。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抽签说明及程序

一)抽签说明

采取申请家庭抽号签的方式进行分配

1、参加本次抽签公租房申请家庭共22。抽签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各配租户以姓名电脑升序排序,抽取顺序号。第二轮:按照所抽取的顺序号排序再抽取顺序号和房号统一装箱,装箱过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司法局公证处及住建局纪委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2、抽签人每轮只能抽取一个号,如有下列情况的,抽签无效:

   1)申请人在抽签时,一次取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抽签无效,抽签人轮候到最后,待其他抽签人抽取后,再行抽签;

   2)抽签人抽出后,把号又放回抽签箱的,抽签无效,视为抽签人自动放弃本次分房。

   二)抽

    申请人身份证或委托的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到入场----工作人员按照电脑升序排序依次喊名上台抽取顺序号----申请人自动排序----凭顺序号上台抽取房号----工作人员登记,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抽全程由县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监督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按照馆陶县物价局、馆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确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馆价字〔201316文件规定执行,温泉花园廉租房6元/平方米/月、公租房4.2元/平方米/月;芙蓉小区廉租房5元/平方米/月、公租房3.5元/平方米/月;新城区保障房廉租房4元/平方米/月,公租房3元/平方米/月。

缴费及签订合同

     申请人(或委托人)请在2025年7月22日持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源确认书到馆陶县住建局507房间办理缴费及签订租赁合同。缴费包括两项,保证金和房租,先缴纳保证金,带保证金银行回单缴纳房租:

(一)保证金,1000元,退房时如房间内设施不损坏全额退回,缴费账号、银行等信息待抽签结束后发微信群。

(二)房租,首期缴纳2025年7月22日----2026年7月31日房租,以后年度缴纳一整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申请人未按时参加抽签的;

 (二)申请人抽签后,未确认的;

 (三)通过抽签配租后,逾期未缴费;

     自动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如对该批公租房分配有异议,会后请到住建局507室反映,不得以此为借口扰乱会场秩序。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9日

 

 

 

 

 

附件:

  

 

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受委托人:        性别:       身份证号:

本人因个人原因,不能亲自参加公租房抓阄选房、缴费、签合同等相关手续,特委托           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相关事项,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字):                 受委托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