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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住建局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信息时间:2025-06-01   发布机构: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度第一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为确保我2025年第一批公租房分配工作科学有序进行,根据该批次公租房申请家庭数量以及公租房房源,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配。特制定以下2025年度第一批公租房分配方案

一、分配时间及地点

    分配时间:2025年6月5日上午9:30,分配地点: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西二楼会议室。

二、分配房源

公租房源53,其中温泉花园4,芙蓉小区7,新城区保障房42

三、分配对象

本批次公租房分配对象为2025年度在冀时办APP线上或线下申报,通过与我县户籍、不动产、婚姻登记信息的比对,经审核符合我县公租房保障条件,并通过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的45户申报家庭。

     需提供资料

参加该批次公租房分配的申请人,提供下资料(任选一):

一)申请人本人参加的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如申请人因故不能到场参加抽签仪式,可出具委托书(需上交备案,见附件),委托他人代理抽签。受托人应携带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抽签说明及程序

一)抽签说明

采取申请家庭抽号签的方式进行分配

1、参加本次抽签公租房申请家庭共45。抽签分两组进行,第一组:申请人为70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家庭,给予优先照顾(征求申请人本人意见,不需照顾的除外)分配到低楼层(1层);第二组:申请人为70周岁(不含)以下申请家庭抽签确定房号。

2、各配租户以姓名电脑升序排序,抽取顺序号。顺序号分两组,第一组3个,第二组42个。统一装箱,装箱过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司法局公证处及住建局纪委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3、一套房源一个房号,房号分两组,第一组先进行70周岁(含)及以上的老年人申请家庭的抽取,该批次一层房源全部放入第一组进行房号的抽取;第二组进行70周岁(不含)以下申请家庭的抽取,第一组抽取后剩余的房源与其他楼层房源一同放入第二组进行房号的抽取

    4、抽签人每轮只能抽取一个号,如有下列情况的,抽签无效:

   1)申请人在抽签时,一次取出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抽签无效,抽签人轮候到最后,待其他抽签人抽取后,再行抽签;

   2)抽签人抽出后,把号又放回抽签箱的,抽签无效,视为抽签人自动放弃本次分房。

   二)抽

    申请人身份证或委托的持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到入场----工作人员按照电脑升序排序依次喊名上台抽取顺序号----申请人自动排序----凭顺序号上台抽取房号----工作人员登记,申请人现场签字确认。抽全程由县纪委等部门工作人员监督

、租金标准

租金标准按照馆陶县物价局、馆陶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确定保障性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馆价字〔201316文件规定执行,温泉花园廉租房6元/平方米/月、公租房4.2元/平方米/月;芙蓉小区廉租房5元/平方米/月、公租房3.5元/平方米/月;新城区保障房廉租房4元/平方米/月,公租房3元/平方米/月。

缴费及签订合同

     申请人(或委托人)请在2025年6月5日----2025年6月 6日持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房源确认书到馆陶县住建局507房间办理缴费及签订租赁合同。缴费包括两项,保证金和房租,先缴纳保证金,带保证金银行回单缴纳房租:

(一)保证金,1000元,退房时如房间内设施不损坏全额退回,缴费账号、银行等信息待抽签结束后发微信群。

(二)房租,首期缴纳2025年6月6日----2026年7月31日房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一)申请人未按时参加抽签的;

 (二) 申请人抽签后,未确认的;

(三)通过抽签配租后,逾期未缴费;

     自动放弃实物配租的申请人,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房。

如对该批公租房分配有异议,会后请到住建局507室反映,不得以此为借口扰乱会场秩序。

 

 

                          馆陶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