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河北省人民政府邯郸市人民政府

日期:2023/06/15 14:09

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政策解读

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信息时间:2022-09-16】

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2022年9月)

馆陶县司法局

 

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字〔202218)已于2022年9月15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邯郸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制定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予以公布。

二、起草过程

2022年2月21日,县司法局向各单位公开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收到住建局申报决策事项1件,其他单位未申报事项。8月3日,市政府公开发布《2022 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事项1件。司法局通过对申报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研究拟订了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报经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主要内容

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主要有两个部分,分别为正文及附件。

一是正文部分,主要阐述了对列入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事项要严格依据规定履行法定程序。

二是附件部分,主要规定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名称、承办部门:

(一)馆陶县南北郑村城中村房屋征收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馆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件链接: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馆陶县人民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