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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行政审批局2025年5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信息时间:2025-05-26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6500立方米每小时液体空分及稀有气体装置新建376.6万立方米每年高纯气、混配气充装项目 河北舜广联合气体有限公司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紫阳大道东侧 河北森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质量控制中心、高纯气车间、混配气车间、气瓶库、气瓶检测间、甲类库、乙类厂房、丁类库1、丁类库2、30m3液氧储罐1个、工业二氧化碳储罐1个以及充装配套设施、公辅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年分装医用氧、食品氮、高纯氮、高纯氩、二氧化碳、高纯氦、高纯氖、电子级纯气等373万m3/年,年配制激光混合气、标准气、工业混合气、消防气等3.6万m3/年。 施工期(1)施工扬尘:对裸露土方、施工现场、施工过程、渣土运输进行监督管理,以降低施工扬尘污染;(2)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3)噪声:使用低噪音设备,做好设备检修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运输车辆鸣笛;(4)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包装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运送至当地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包装垃圾送至回收站统一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营运期(1)废气:配比废气经管道收集由活性炭吸附+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排放,其中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无组织H2S、NH3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无组织SO2、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界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 -2016)表2中其他企业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2)废水:钢瓶水压试验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碱喷淋用水循环使用,定期外排,进入固废。(3)噪声:真空干燥机、低温泵、气化器、气体纯化器、混均机、风机等设备优先选用振动小、噪声低的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基础减振,经距离衰减后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4)固废:不合格气瓶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废脱氧剂和分子筛收集后由厂家更换回收;废活性炭和废碱液暂存于现有危废间,由有资质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