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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3-28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邯郸市净远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收集暂存周转项目 | 邯郸市净远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馆陶县寿山寺镇紫阳大道西侧 | 中璐佳泓(北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闲置厂房进行改造,总建筑面积396平方米,改建成22*18*8的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储存车间。项目实施后危废最大储存量为10吨,年收集、周转废物2000吨。 | 运营期(1)废气:项目危废贮存车间为封闭车间,废气通过引风管道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 1 中其他行业标准要求。HCl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要求。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采排放浓度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3/ 2322-2016)表2中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内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盥洗废水水量少且水质简单,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转运过程中设备运行噪声,产噪设备布置在厂房内、距离衰减等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手套收集后暂存于贮存间对应放置区,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