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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2-04 发布机构:馆陶县行政审批局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电话:0310-2806011
通讯地址:馆陶县行政审批局(05775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河北圣成隆化工有限公司锅炉置换项目 | 河北圣成隆化工有限公司 | 邯郸市馆陶县河北圣成隆化工有限公司 | 河北锦上添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总投资4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厂区现有一台2 吨燃气锅炉改建为一台4 吨燃气锅炉,锅炉建成后供全厂生产和供热,生产工艺不变,生产产能不增加。 | 施工期:项目已建成,施工期已结束。
运营期(1)废气: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天然气蒸汽锅炉烟气。本项目天然气蒸汽锅炉安装高效低氮燃烧器,废气由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和NOX、烟气黑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161-2020)表1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项目软化水制备系统排水、锅炉排污水中pH、COD、BOD5、氨氮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园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经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3)噪声:主要为泵类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可使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4)固废:软水制备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 |
| 2 | 邯郸市鑫润油脂有限公司润滑油分装项目 | 邯郸市鑫润油脂有限公司 | 河北省馆陶县馆陶经济开发区106国道西,八义庄大道南侧 | 邯郸市博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租用馆陶县经济开发区厂房一栋总建设面积2000平方米,购置润滑油分装设备。项目建成后,年分装润滑油500吨。项目已在馆陶县行政审批局备案(馆审批备字〔2024〕003号)。 | 施工期: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无土建施工,仅为设备的安装与调试,期间会产生设备安装噪声、设备废包装。设备安装时轻拿轻放,夜间不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废弃设备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1)废气:储油罐大小呼吸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调和罐、调和池、压滤、分装等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由管道引至一套“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DA001),废气排放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有机化工业排放标准。生产车间部分未被收集的废气在厂区呈无组织排放,通过封闭厂房,厂界非甲烷总烃可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中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限值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2)废水:生活废水直接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厂区内建设防渗旱厕。(3)噪声: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为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并布置在厂房内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高压静电油雾净化器回收的废油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工艺中,不外排。废活性炭、废油渣、废滤袋和废导热油,均属于危险废物,单独收集在密闭吨箱中,贮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集中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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