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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1-01-05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公告
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度报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凡是2020年12月31日(含)前在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应当于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上的“企业信息填报”模块(网址:http:/he.gsxt.gov.cn),报送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或关注“馆陶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服务”模块,链接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页面,报送2020年度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场所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送2020年度纸质年报。
二、请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及时、真实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报送纸质年度报告表的,可以不公示年度报告内容)。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有关信息的或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被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并办理移出的,将其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予以公示。
咨询电话: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0310-2837912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陶山分局: 0310-2821321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卫河分局: 0310-2833699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柴堡分局: 0310-2732664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房寨分局: 0310-2862205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魏僧寨分局: 0310-274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