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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0-01-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随机抽查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馆陶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随机抽查遵循依法、随机、公平、公正、公开透明、提高监管职能、落实严管措施、降低行政成本的原则开展工作,积极探索综合抽查检查工作新思路。
二、抽查时间
计划一年内抽查两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所有办理取水许可的取用水单位(个人)。
三、抽查对象和比例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依照馆陶县水利局“双随机”市场主体名录库、馆陶县水利局“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馆陶县水利局执法人员信息。按照5%比例抽查;抽查内容:取水活动是否符合取水许可批复关于取水水量、水源及地点,取水方式、取水许可时限、退水地点和处理措施等方面要求;取水活动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四、抽取流程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和随机抽取检查人员。
五、检查工作流程
1、检查人员名单和对象的产生。检查名单和对象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检查名单和对象应固定打印并存档备查。
2、检查开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全程全记录。
3、结果处理。检查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形成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录入到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