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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8-12 发布机构: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4年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二次
风险分级内部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二次内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方案。
一、 抽查时间
2024年8月1日至 2024年9月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1.登记事项检查;
2.公示信息检查;
3.广告行为检查;
4.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企业检查;
5.认证活动监督检查;
6.市场类标准监督检查;
7.检验检测机构检查;
8.特种设备证后监督检查;
9.商标代理行为的检查;
10.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监督检查;
11.拍卖等重要领域市场规范管理检查。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一)抽查对象范围。全县已成立状态的广告经营主体、获得认证企业、检验检测机构、电子商务经营者。
(二)抽取比例。运用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推送至《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数据,按照风险等级越高抽取比例越大的原则抽取检查对象。其中:广告经营企业A风险按30%比例抽取,B风险按50%比例抽取,C风险按80%比例抽取;获得认证企业A风险按20%比例抽取,B风险按50%比例抽取,C风险按70%比例抽取,D风险按80%比例抽取;检验检测机构A风险按20%比例抽取,B风险按50%比例抽取,C风险按70%比例抽取,D风险按80%比例抽取;电子商务经营企业A风险按10%比例抽取,B风险按30%比例抽取,C风险按60%比例抽取,D风险按80%比例抽取;成立状态企业B风险按0.2%比例抽取,C风险按0.3%比例抽取,D风险按0.5%比例抽取。成立状态个体工商户按0.1%比例抽取。
四、抽查工作流程
(一)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以下简称 “监管平台”)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管辖区域分派至辖区分局或其相关科室。
(二)各分局或相关科室通过“监管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各分局要在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在“监管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三)各分局或相关科室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四)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五)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监管平台”,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副局长张海涛任组长,各分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此次“双随机”抽查,是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市局和县局抽查工作计划开展的一次抽查,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合理分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培训。“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各分局要及时向辖区党委、政府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支持;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扩大市场主体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依法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抽查时限,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协调配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流程复杂严密,信用监管科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各监管业务科室要做好业务指导,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严格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求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影响执法的消费。
(六)及时反馈抽查情况。各单位要注重总结“双随机”抽查工作经验,在实施“双随机”抽查检查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上报县局。请各单位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抽查工作总结及统计报表报县局信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