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随机抽查公示
【信息时间:2024-02-05 发布机构:馆陶县水利局 】
一、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抽查程序。随机抽查遵循依法、公平、公正、公开透明、规范监管行为、提高监管效能、落实严管措施、公正高效。实行阳光执法,接受社会监督。
二、工作任务
(一)在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一步完善组织架构和“一单两库”等建设,动态调整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持续推进对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的分类标注,不断完善平台的易用性、科学性、合理性,确保抽查顺利进行。加大对随机抽查的宣传力度,不断扩大企业、社会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检查人员系统操作能力和针对检查事项的执法能力与素质,确保抽查结果认定规范统一。科学合理制定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局属各单位及科室要依据各自的监管职责,结合监管重点、统一组织、均衡开展、确保实现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依法公示。
(二)加强宣传培训。加大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形式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进行宣传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责任制度,明确任务分工,细化目标责任,并将工作推进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要督促整改,并进行通报。
三、抽查时间
根据抽查计划,根据省、市、县双随机办公室规定,2024年度需要部门联合抽查一次,抽查时间为2024年7月份,范围为所有办理取水许可的取用水单位(个人)。
四、抽查对象和比例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依照馆陶县水利局“双随机”市场主体名录库、合理确定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水行政执法结合工作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的比例、频次和方式,既要保证必要的覆盖面和监管力度,又要防止过度检查。按照每年不低于30%的比例在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查,对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有违法违规情况的,要加大监管力度。
五、抽取流程
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通过执法人员库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并组成检查组,依照监管事项清单确定的监督检查项目对被检查取水单位或个人的取用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的方式以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
检查组应当依法开展检查。取水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接受询问调查、如实反映情况,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如拒绝监督检查或在接受监督检查过程中弄虚作假,依法处理,并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进行公示。
六、检查工作流程
(一)检查人员名单和对象的产生。检查名单和对象抽取过程应当书面记录,抽取被检查对象后,下达书面抽查告知书,抽查资料和结果存档备查。
(二)检查开始。在检查名单确定后 2日内,采取实地检查为主,并结合利用书面检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全程全记录。
(三)结果处理。检查结束之日起10日内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或政府公开信息平台,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