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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1-22 发布机构: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于印发馆陶县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规范全县内部联合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随机抽查常态化,按照《关于编制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馆双随办(2024)1号)要求,我办汇总各成员单位内部联合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形成了《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严格按照清单开展抽查。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单位《随机抽查执法事项清单》规定的检查事项,对被抽查对象实施抽查事项“全覆盖”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除国务院有关部委安排的在本系统开展业务条线的抽查外(国抽),各部门要严格根据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均要通过“河北省双随机执法监管平台”制定抽查工作方案(每次抽查均要制定随机抽查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执法对象,随机匹配业务执法检查人员,确保实现“工作平台之外无抽查”。
三、严密组织随机抽查。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密组织随机抽查,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依法及时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北)向社会公开,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依据部门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抽查结果无例外”。
四、抽查计划调整。本抽查计划原则上不再更改,确需调整的,应提前10个工作日报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整备案,并说明调整理由,在批复同意并在馆陶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示后方可开展抽查。
附件:1.馆陶县2024年度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馆陶县2024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