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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民政局 2023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方案

【信息时间:2023-06-29   发布机构:馆陶县民政局 】

  

 

 

 

 

 

     馆民[2023]5号

 

 

馆陶县民政局

2023年第二次内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社会组织监管工作,强化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按照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安排,决定对全县社会组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定向抽查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按照省、市、县政府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的有关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现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抽查范围及对象

2023年8月30日前本县行政区域内成立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

三、抽查时间及比例

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8月30日,抽查比例2%

四、抽查内容

1.养老机构

养老机构2022年度年检

2.民办非企业单位

民办非企业2022年度年检

五、抽查的组织实施

  (一)抽查方式及流程

1.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确定检查名单和抽查人员。

2.对社会组织实施检查时,要严格按规定要求,对确定的检查事项和内容一次性完成检查。

(二)抽查结果处理

1.抽查组应在抽查工作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公示。

2.在抽查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存在违法行为,要依法立案处理;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线索的,要及时抄告移交相关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社团科牵头,联合养老管理中心开展本次抽查工作。各参与科室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共同推进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依法、有序、高效开展。

(二)搞好协调配合。参加抽查的执法人员要互相配合,对涉及到的抽查事项要认真开展检查,保证此次抽查按照规定时限高标准完成。

(三)及时反馈抽查情况。检查组按时完成抽查工作,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对抽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要及时请示和反馈。

 

 

                                馆陶县民政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