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专题专栏->行政执法公示->随机抽查公示
【信息时间:2023-06-08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工作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馆陶县税务局关于印发 2023 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 查工作计划》安排,组织开展馆陶县税务局 2023 年第一次 内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 本方案。
一、 抽查时间
2023 年 5月 1 日至 2023 年6月 30日。
二、抽查事项内容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检查对象所涉及的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一次性完成抽查检查:登记事项检查、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等3个随机抽查事项。
三、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 一 ) 抽查对象范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含)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状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二)随机抽查比例
抽查比例:登记纳税人的5%
四、抽查工作流程
( 一 ) 县局通过 “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 以下 简称“工作平台”) 按照不同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名单,按照 管辖区域分派至辖区分局。
(二) 各分局通过“工作平台”随机匹配检查人员,由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检查事项内容对检查对象进行现场检查。各分局要在抽查对象名单派发后5日内在“工作平台”中完成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匹配工作。
( 三 ) 各分局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检查事项,实施全覆盖检查,确保一次性完成检查任务。
( 四 ) 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自检查结束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在“工作平台”完成录入、审核并公示抽查结果。
( 五 ) 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党委委员、副局长赵卫平任组长,各分局、法制股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各分局、相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科学合理分工,确保此次抽查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二)抓好宣传培训。“双随机”联合抽查涉及广大市场主体,各分局要及时向县局进行专题汇报,争取支持;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报道,积极宣传国务院关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决策部署,扩大市场主体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依法公开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检查内容、检查方式和抽查时限,使广大市场主体知晓配合抽查的义务和相关权利,使公众了解并主动参与抽查活动,积极举报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要组织专题业务培训,提高执法检查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确保“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搞好协调配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涉及单位多,工作流程复杂严密,法制股要发挥牵头作用,积极协调推进“双随机”抽查工作,各业务股室要做好业务指导,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抽查任务。
(四)强化督导检查。县局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双随机”联合抽查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五)严格工作纪律。执法人员要求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四个不得”,即: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得收受企业馈赠的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企业宴请;不得参与影响执法的消费。
附件:1 国家税务总局馆陶县税务局2023年内部联合信用风险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