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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2-01-06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关于印发《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科室:
根据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2022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馆双随办〔2021〕17号)文件要求,按照“应纳尽纳”以及部门内部行政检查“应联尽联”、“凡查必查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征求各科室意见后,制定了《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已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附: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度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022年12月28日
附件1
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抽查计划编号 |
抽查计划名称 |
抽查任务编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抽查类型 |
抽查比例 |
抽查事项 |
抽查对象范围 |
发起科室 |
联合科室 |
抽查时间 |
|
2022002 |
2022年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2 |
001号 |
2022年馆陶县秋粮收购督查;冬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检查联合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企业是否遵守粮食收购政策。收购标准、价格等相关信息是否公示;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根据《粮食流通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指引》要求,检查企业安全生产、防火、消防制度、设施及相关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 |
县从事秋粮收购的企业 |
粮食物资储备科 |
粮食物资储备科、办公室 |
2022年1月至2023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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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01 |
2022年馆陶县发展和改革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
002号 |
2022年馆陶县夏粮收购督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督查联合抽查 |
定向抽查 |
5% |
执行收购政策情况;执行国家粮油质量等级标准和水杂增扣量标准情况;支付农民售粮款情况;储粮风险管控情况;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是否依据原始经营记录,建立统计台账,是否存在虚报、瞒报、拒报、漏报等违返统计制度的行为。 |
县夏粮收购企业 |
粮食物资储备科 |
粮食物资储备科、办公室 |
2022年6月至9月 |
备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查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