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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实施方案

【信息时间:2020-12-10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0年我局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的原则,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检查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市场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通过双随机抽查有效发挥市场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增强生产经营主体守法自觉性。

二、工作任务抽查比例

(一)抽查事项。根据《馆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事项清单》。此次随机抽查行业为:土地复垦监督检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监督检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转让。

(二)抽取比例及范围:10%,2020年2月28日前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

三、抽查检查工作流程

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抽取市场主体,执法人员从本单位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抽取产生,依法实施检查。

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工作时,应当对市场主体基本信息、抽查项目、抽查人员、抽查结果等情况进行记录。现场检查笔录和现场照片、录像等证据资料应当作为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要填写《检查记录表》,如实记录检查情况,并由被查市场主体负责人签字或市场主体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或盖章的,检查人员要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

四、检查结果公示。

执法检查人员应当自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抽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对在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

 (二)对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依法作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

 (三)对在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成立领导小组,各科室做好配合工作,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按照“双随机”抽查规范监管实施方案要求,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抽查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抽查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是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的有效手段。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