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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19-08-01 发布机构:系统管理员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细化推广双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随机抽查对象及抽查比例
(一)随机抽查对象:林木管理、林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
(二)抽查比例:抽查对象占被抽查对象总数5%
二、随机抽查时间及方式
时间:2019年3至5月底。
抽查方式:随机抽查。
三、抽查内容
检查内容:林木管理、林地保护、森林防火、野生动物保护。
四、“双随机”抽查流程
(一)抽取对象和执法人员
以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基础,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和执法对象。
(二)抽取结果公示
抽取结果采取网上公示的方式。公示应当标明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产生方式,提出异议的渠道和反映线索的联系方式等。公示期间存在异议并查证属实的,重新启动随机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确定流程。
(三)下发通知
随机抽查人员和随机抽查对象确认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正式下发纸质通知。通知载明抽查人员和抽查对象,加盖印章。
(四)执法检查
由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对被检查对象开展执法检查。检查方式可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发现问题应立即指出,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五)结果公示
通过检查,建立完善并及时调整“黑名单”,通过网站及时将抽查情况、执法情况及查处结果进行公开。
(六)档案管理
抽签记录、纸质公示单和正式通知以及检查记录、查处记录等应及时整理归档。后续有关整改、复查等材料应一并归入档案,统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