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邯郸市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邯郸市德丰房地产开发限公司涉嫌连续两年以上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单位送达《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馆市监罚告【2026】1号),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规定,本局现以公告方式送达。
你单位如果进行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附件:《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告知书》(馆市监罚告【2026】1号。
馆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