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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5-09-29   发布机构:馆陶县财政局 】

  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7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

实施计划》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附件: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监督单位:馆陶县馆陶县农业农村局  监督电话:0310-2802008

 

  单位地址:馆陶县金凤大道             邮箱:xmz2851108@163.com


  省级监督电话:12317或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