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5-09-29 发布机构:馆陶县财政局 】
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97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
目实施计划》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9月29日至2024年10月8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附件: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关于馆政复〔2025〕9号文件批复项目实施计划予以调整和2025年度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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