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信息时间:2025-04-17 发布机构:馆陶县财政局 】
经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88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现将关于对《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26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
附件:馆陶县人民政府关于对《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请示》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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