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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2024-06-07】
馆陶县英烈纪念馆
保护地址:武馆路与金凤街交叉口北600米东侧
保护级别:市级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保护范围以馆陶县英烈纪念馆宗地图界址点坐标为界(J1:4047744.577-38616419.778;J24047726.488-38616479.727;J3:4047633.914-38161453.180;J4:4047652.191-38616939.660),面积为6003.05平方米。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破坏烈士纪念设施的完整性,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禁止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的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或者安放骨灰、埋葬遗体;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不得从事与纪念烈士无关的活动,禁止以任何方式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或者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为烈士以外其他人修建纪念设施、安放骨灰、埋葬遗体的,将视情节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馆陶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