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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6/15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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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陶县优化营商环境举报公告

【信息时间:2022-07-27】

 
  
  按照《河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七条规定,现将馆陶县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举报电话、邮政信箱、联系信箱予以公告。
 
  举报电话:0310-2866502(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电子邮箱:gtjwxfs@126.com
 
  邮政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党政机关大院南门向东100米路北),邮编:057750
 
  举报须知:
 
  1.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对实名举报(有举报人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优先受理办理,给予答复,并为举报人保密; 
 
  2.举报人要如实提供所掌握的全部情况和证据,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夸大、歪曲事实,严禁诬告陷害;
 
  3.举报人要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损害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及公民个人的合法权利。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损害馆陶县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提出意见建议。 
 
 
 
 
                                                 馆陶县纪委监委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