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新闻资讯->公示公告
【信息时间:2020-07-29】
总体规划(2018-2030)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的要求,为保护规划区周边受影响群体利益,现公告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及机械制造园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利益相关方可对该规划环评工作提出自己的意见与建议。
一、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北至青兰高速,南至北拐渠村北,西至馆陶县界,东至庄固村、宁堡村;规划面积为7.17km2。
规划定位:河北省化工产业基地和机械制造产业基地。
产业布局:园区产业布局分为精细化工组团、专用化学品组团、化工新材料组团、特种装备组团、高端制造组团、精细制造组团、物流仓储组团以及综合服务组团。
二、评价内容
通过对规划方案的评价,识别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结合现状调查和评价,分析现状生态环境问题及原因,识别规划实施的主要资源、生态、环境制约因素,预测与评价规划实施对区域、流域生态系统和环境质量产生的影响,分析规划实施后能否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为目标,论证规划方案的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明确不良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环境保护方案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三、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高兴
联系电话:0310-4586396
电子邮箱:hgyq2009@163.com
四、规划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北润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工
联系电话:0311-88501856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规划环境质量现状、规划实施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及其他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时,请留下您的姓名及基本情况(单位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以便必要时进行回访。
七、公示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具体起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2020年8月11日。
河北馆陶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