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认李树飞同志见义勇为行为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条例》规定和《中共邯郸市委政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见义勇为确认程序加强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推进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经李树飞个人申请,魏僧寨政府调查申报,县委政法委、县见义勇为工作协会调查核实,现将李树飞同志勇救落水父子二人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期15天:2022年1月7日至1月21日,公示期满后将呈报县政府审批表彰。欢迎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予以监督,凡对公示人事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馆陶县委政法委反映。联系电话:2880801。
附:李树飞同志救人事迹
馆陶县委政法委
2022年1月7日